军旅剧创作新收获******
一部军旅剧如何做到叙事和视觉同样精彩,多视角多维度还原军旅生活,对主创是个不小的挑战
《勇敢的翅膀》是一部以航空兵部队为题材的电视剧。在以写实手法再现航空兵生活的典型环境时,作品对“军魂”进行开掘、诠释,紧紧围绕飞行员的成长,展现了当代青年军人淬火成钢的历程。
《勇敢的翅膀》在题材选择、人物设定、故事讲述、画面呈现等方面都令人耳目一新,可以说是军旅剧创作的新收获。
军事题材影视要着力表现英武和阳刚之美。这也是军旅剧创作的优势。《勇敢的翅膀》刻画了一组航空兵形象。在丰雷机组中,老机长丰雷、改型机长秦朗以及其他几位分司领航、通信、武控等战斗任务的战斗员,都热爱空军、热爱飞行,将军人的使命和担当看得很重。
丰雷和秦朗这一对“严师父”和“犟徒弟”,看似相逆而行,实则相向而行,这一矛盾主线的设定,是剧集的一个突出亮点。丰雷飞行技术过硬,荣获过两次“金飞镖”奖,心理素质强大,善于指挥、敢于管理。为了建设强大的航空兵队伍,他甘愿由副团长改任教员,将所有精力放在培养年轻一代飞行员身上。秦朗不是一夜之间由落后兵成长为英雄的。论对空军的热爱,论飞行知识和技术,秦朗各方面都是个“优等生”。但他有些自傲,优秀飞行员应有的心理素质不够。丰雷看在眼里,决心将秦朗从璞石雕琢成玉。
丰雷对秦朗爱之深、责之切。剧集以层层剥笋般的叙事,清晰呈现了丰雷帮助秦朗“过三道坎”。其一,在一次飞行训练中,心高气盛的秦朗其他飞行动作都做得很好,却犯下了起落架没有放实的低级错误,被取消改机型的培训,分流到“功勋团”——一个老机型团。失去了参加飞机改装的机会,秦朗一度消沉。此时,为他承担责任的副团长丰雷也到功勋团当了教员。丰雷带秦朗完成几次飞行,使秦朗过了不愿到“功勋团”的关。其二,秦朗在一次飞行突发事件中不能冷静处理,丰雷找航医询问怎样帮助秦朗克服心理障碍,以避免被停飞。其三,在秦朗救了空军老前辈,却被误判为撞人,被停飞时又是丰雷基于对秦朗的信任,和上级机关协同调查,为秦朗正了名。秦朗在师父严与爱的训练下成长。合作反恐的实战中,飞机被敌人导弹击中时,秦朗能冷静处理、安全迫降,丰雷机组立功。
作为一部青春热血的军旅剧,该剧融合呈现了励志、成长、偶像等元素。秦朗一代青年飞行员的成长历程,被正确诠释为由个人技术、个人素质向集体英雄主义的升华。丰雷在训练中,不仅向机组年轻飞行员传授技术和经验,更教育他们协同配合,追求一种集体才能形成的战斗力。剧中最后一次飞行,秦朗向在身旁的师父求问数据,丰雷答:“现在你是机长,你是机组的灵魂,你下命令。”丰雷经常对机组飞行员说的一句话堪称金句:“记住,一旦做了飞行员,你就有了两条命,一条是自己的生命,一条就是使命。国家的使命,人民的使命。”剧集主题在这里得到了升华。
《勇敢的翅膀》塑造热血军人形象时十分注重全视角、立体化叙写。他们每一次飞行都牵动着亲人的心。丰雷结婚十二年,在机场的时间多于陪伴妻子儿子;吴汉和妻子结婚后一直没有时间举办婚礼,新婚妻子王晓琳来队探望,小两口还没来得及说句体贴话,机场就来电话让吴汉回去开会;耿建设和追求他的女同学彭馨正要去散步,一看回营的时间已到,只好匆匆告别。机场上一旦响起警笛声,家属们最敏感、最揪心。剧中饱满的师徒情、战友情、亲人情,打动了观众。
剧集将航空兵部队敢于空中拼刺刀的精神融入与众不同的军营生活。画面上,或旭日初升,或晚霞满天,或夜色深沉,战机隆隆掠过,十分壮观。机舱内的实景拍得一丝不苟,战斗员的口令、操作准确到位。每次飞行后的讲评、复盘,提供的军事术语达到了教科书般准确。实景拍摄的飞行员一日活动,充分展示出军令条令之严,军容军姿之美。一部军旅剧如何做到叙事和视觉同样精彩,多视角多维度还原军旅生活,对主创是个不小的挑战。《勇敢的翅膀》跨越了这道门槛。
(作者范咏戈为《文艺报》原总编辑)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